中国舞蹈家协会“天使芭蕾”教材,为了更好地加强少儿艺术素质教育,推动师资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,提高教材的严谨性及科学发展的实际需要,现制定“天使芭蕾”学员级别认证承办单位相关工作要求及流程如下:
一、学员级别认证要求
1、全国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“天使芭蕾”学员级别认证承办单位,由中国舞蹈家协会根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工作需要而设立,全面负责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级别认证工作,直接与当地教学单位签署独立级别认证承办协议,范围为本地区,并负责向省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、物价部门办理备案、税务等相关事宜。
2、使用“天使芭蕾”教材的单位需由持有中国舞蹈家协会“天使芭蕾”师资证书的教师在完成教学内容后,方可参加“天使芭蕾”认证承办单位组织的级别认证活动。
3、全国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承办单位在承办中国舞蹈家协会“天使芭蕾”教材期间不得与其他舞蹈机构签订有关芭蕾教材的承办协议,需统一教授中国舞蹈家协会“天使芭蕾”教材。
4、学员级别认证工作由“天使芭蕾”教材委员会委派认证督导员进行认证,督导员需按要求填写《天使芭蕾学员认证记录表》,进行学员级别认证工作。认证通过后由“天使芭蕾”教材委员会发放相应的中国舞蹈家协会“天使芭蕾”学员级别认证证书。
二、学员级别认证流程
1、级别认证承办单位需将学员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国籍、出生年月、级别录入到《学员报名表》、《认证学员记录表》,同时收取一份户口复印件和两张两寸蓝底彩照,用于“天使芭蕾”教材学员级别认证证书粘贴使用。
2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认证委员会及独立认证承办单位请登录(www.daldance.com)教学网“资料下载”栏目下载相关表格。
3、请在发送制作证书的邮件内附汇款凭证电子版(可扫描或拍照,请确保文字清晰可辨)及开票信息,“天使芭蕾”教材委员会在确认收到汇款后开始制作证书。
4、证书封面与证书内页会邮寄到已签约的承办单位,再由承办单位下发,“天使芭蕾”教材委员会不接受无签约个人直接联系。
5、修改证书工作集中在每年6月、11月,请在这两个月中将旧证寄回,旧证换新证,其他月份不接受证书修改工作。补换证书需要正确填写用于制作证书的《认证学员记录表》,并备注学员级别证书编号及修改内容。
三、学员级别认证年龄
认证学员需符合年龄规定:
一级4岁以上 二级5岁以上
三级6岁以上 四级7岁以上
五级8岁以上 六级9岁以上
七级10岁以上 八级11岁以上
九级12岁以上 十级13岁以上
认证学员年龄大于规定年龄不受限制,小于规定年龄必须降低级别。
四、认证权限范围
1、学员级别认证工作需在认证前15个工作日向“天使芭蕾”教材委员会申报认证日期,申报一经确认不予修改或取消。
2、推荐教师需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颁发的相应级别的《天使芭蕾教师资格证书》,不具备此教师资质不能推荐学员参加认证。
3、认证内容:天使芭蕾认证学员需完成该级别7个组合。
4、每组认证学员应统一服装,不佩戴任何饰物,女学员盘头,并按照每个级别认证要求,准备所需道具,6-8名学员为一组,佩带号码牌进场,如遇该组学员人数不足,可由其他学员替补位置,替补学员不佩戴号码牌。
5、学员进场后站在指定位置,督导员、学员互相问好。认证完成后,督导员、学员互道再见。
6、所有学员认证结束后,督导员对承办单位负责人及教师教学、认证组织工作给予点评。
7、认证现场设置与布置
(1)认证现场应配备桌台、桌布、“认证督导”名牌、《天使芭蕾认证学员报名表》、《天使芭蕾学员认证记录表》、学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。
(2)认证现场应悬挂(中国舞蹈家协会“天使芭蕾”教材认证-(xx站))横幅。
(3)认证现场内谢绝参观,保持现场安静有序,除督导员与音乐播放员外,其他人员应离开认证现场。
(3)认证现场内谢绝参观,保持现场安静有序,除督导员与音乐播放员外,其他人员应离开认证现场。
8、认证督导员酬劳标准
(1)督导员认证工作期间交通、住宿、餐饮、劳务费均由承办单位承担。
(2)督导员劳务费为280元/小时(税后),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,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,按一小时计算。
(3)承办单位待督导员认证结束后填写《教学督导员工作表》,双方确认签字。
(4)承办单位整理、填写好《天使芭蕾认证学员报名表》、《天使芭蕾学员认证记录表》后发送到“天使芭蕾”教材委员会指定邮箱daldance@163.com。所有学员级别认证证书将会在教学网www.daldance.com公告。
五、咨询方式
联系人:王老师,13620183246。
网址:www.daldance.com。
中国舞蹈家协会“天使芭蕾”教材委员会
2019年6月24日